1、國家機關、軍事單位、教育醫(yī)療、科研軍事、社會設施等方面可以免征契稅;
2、城鎮(zhèn)職工在首次購買公有住房是可以免征契稅;
3、使用荒蕪的山地、溝地、丘林等土地用作農作業(yè)生產的情況可以免征契稅;
4、其他符合國家標準的納稅人購房情況可免除征契稅。
以上就是免征契稅的4大范圍,免征契稅屬于國家政策的一種,是中央政府對百姓的一項惠民政策。
其他符合國家標準的納稅人購房情況細分

1、由于房屋拆遷導致需要購置新房的居民,在其購房成交價中作為拆遷補償款的一部分可以免征契稅;
2、根據《繼承法》規(guī)定合法繼承被繼承方的土地權或者是房屋權的情況,無需繳納征契稅;
3、歸屬夫妻雙方共同財產的房屋,離婚后獨立歸屬方無需繳納征契稅;
免征契稅政策的頒布主要是國家為了貫徹一定的經濟政策,從而實現對國家扶持行業(yè)的生產經營照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