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以退。
參保單位及個人原因造成的重復繳費,只退回重復時段個人繳費的部分,不退單位繳費的部分,重復時段單位繳費并入統(tǒng)籌基金。非參保單位及個人原因造成的重復繳費,退回全部繳費額,包括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部分。
重復繳費的退回時段應根據(jù)職工的勞動關系判斷,無勞動關系的繳費予以退款。職工異地轉入基金與省直繳費歷史有重復的,退回異地轉入基金的個人繳費部分。
參保人員在兩地以上同時存在基本養(yǎng)老保險關系或重復繳納基本養(yǎng)老保險費的,應按照“先轉后清”的原則,由轉入接受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按規(guī)定清理。轉入接受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本人協(xié)商,確定保留其中一個基本養(yǎng)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,同期其它關系予以清理,個人賬戶儲存額退還本人,相應的個人繳費年限不重復計算。
另外要注意的是,同一時段不要在多地重復繳納社保費,以免給日后轉移帶來不便。
如果是在同地方重復進行了投保,退保程序如下:
1、到原單位所在社保局打印繳費清單,并蓋章。
2、現(xiàn)單位填寫退費申請表,到社保局辦理退費申請手續(xù)。
3、社保審批同意后,現(xiàn)單位到地稅社保征繳大廳辦理退費手續(xù)。